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〈約翰福音1:5〉(和合本)

讀到這句話時,非常不解。

浩瀚宇宙是一片黑,光在黑暗裡隱形。當有物體阻擋,光立即發生作用,讓那物體可以被看見。因此,看似黑暗,「光」卻在當中存在。

所以,黑暗哪有不接受光?

有請Google大神,其他的聖經版本翻得不一樣,
標準譯本:這光在黑暗中照耀,黑暗卻沒有勝過這光。
新譯本:光照在黑暗中,黑暗不能勝過光。

這兩個版本一讀就容易懂,明指「黑暗不能勝過光」,光照了,黑暗就輸了,光大獲全勝。

可是「黑暗卻不接受光」卻讓我咀嚼再三。光一直在,為什麼黑暗不接受?黑暗中並不是不知道光的存在啊!為何背光?不願被光照?

可以很單純、很直接、甚至很理直氣壯的說:幹嘛不接受光?光明不是很好嗎?人心七竅,能坦蕩蕩面對光是幸運與幸福,躲在黑暗裡的總有曲折緣由,有的是「懼」光,有的是「拒」光,有的是睜眼說瞎話道無光,甚至於有的不知有光。

懼光、拒光、道無光者,都為自苦;至於不知有光者則是人間至苦啊!

arrow
arrow

    lookout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