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回到加利利,有個大臣跑來求耶穌醫治他快死的兒子。耶穌說:「若不看見神蹟奇事,你們總是不信。」於是耶穌要大臣回去,道:「你兒子活了。」

大臣回去了,他兒子果然好了,什麼時候好的呢?就是耶穌說:「你兒子活了。」的那一刻,大臣和全家人信了耶穌,這是除了把水變酒後的第二次神蹟。〈約翰福音4:46-54〉

如果沒了神蹟奇事,還信嗎?
我問自己。
渴望奇蹟是人之常情,我也超想的,恨不得能有超能力,撼動天地。但這些超能力,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神?

先求神的國神的義,上帝不是我們的哆啦A夢(雖然很想啦!),但是可以讓我們更篤定,保守我們的心思意念,如同老子說的「五色令人目盲;五音令人耳聾;五味令人口爽。馳騁畋獵,令人心發狂。」放出去的箭只是讓心更放肆,好好地、穩穩地護住我們的心,踩在該行的道路上,不斷擴充自我,對於自己的生命就是一種神蹟吧!

arrow
arrow

    lookout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