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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訴對方你所「要」的,而非你所「不要」的。

在溝通時,得注意遣詞用句,同樣是希望對方早睡早起,

得說:你要早點睡喔!

而不是說:你不要太晚睡。

 

這兩者間有何不同呢?據說很有趣的,希望對方不要做的,對方偏偏愛去做,大概人天生反骨,所以要用「正面積極引導方式」來說話。

基於這樣的觀念,最近對自己說話多了份留意。

意外發現很容易用「你不是......」

像是:你不是要出門了嗎?你不是說想買腳踏車?

咦?何必用個否定反問呢?

也可以這麼說:

你要出門了嗎?

你說你想買腳踏車?

呴!原來我說話會拐彎彎,可以更肯定的。

 

重要的是:用「要」引導對方。

這成了最近的練習題。

我希望你要戒煙喔!

我希望你要把鑰匙放好,就可以找到。

我希望你在出門前要先填飽肚子,早上就有精神了。

我希望你要早點出門,就可以從容不迫了。

......

為了想這個不能用「你不要」,腦袋瓜跟著做「轉彎體操」了!

聖經上說:話語是有力量的,

就努力的說要!

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

〈馬太福音7:7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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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okout20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